(招标编号:NMGWW—22N102)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口腔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三合一)一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时间:2022年3月14日09时00分到2022年3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3月24日 下午15:00
递交方式: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楼1114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3月24日 下午15:00
开标地点: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楼1114室)
七:其他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提供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投标单位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单位近3个月纳税记录证明材料(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7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如新公司不能提供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在本项目公告期间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加盖公章)
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受。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
(三)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如电汇标书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城东街支行
账 号:0602 00250920 0116 332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48号
联 系 人:苏敏
联系电话:0471-5183309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楼1114室
联系人:玄志伟
联系电话:0471-5203451
电子邮箱:nmgwwzb@163.com
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4日